我就在曼哈顿教堂里住了下来。
每天,帮助嬷嬷们打扫教堂、做饭、烧菜、洗衣服,替后面墓地除除草。但是,一步也没离开过教堂。
“孩子,为什么不出去走走?”
“神父,我——想当修女。”
“孩子,你——算了。孩子,主指引你来,自会指引你出路。”
“可是,我已无家归去。”
“你暂住下来,看看教堂的生活是否适合你,你还年轻。”
“是,谢谢您。”
我无意走入这里,真希望永不走出去。
“孩子,上帝指引罪人以可恕之路,一切都是心中之魔,超越他们,你会看见心灵的圣殿。”
我走回自己那间小屋,细想神父的话。
我已经在教堂里住了半年了,适应了一切清规戒律,几乎跟其他修女无二,早睡早起,心无旁骛,潜心读圣经。
这天,礼拜结束,我照例去打扫礼拜堂。
长椅上有张报纸,不知谁遗忘的,我捡起它,不经心看了一眼,人顿时呆立不动了。
整整一版的纽约时报,只刊了一则寻人启事,斗大的字,百米以外也看得见。
“寻找辛迪•劳伦,女,二十三岁,东方人,身高五英呎十一英吋,短发。离家时一件白色男式衬衫,一条白牛仔裤,一双黑色运动鞋。如有知情者,请与××联系,赏金一千美元。”
是肯尼,除了他,没人知道辛迪•劳伦,连凯也不清楚。
“孩子。”
神父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。
“上帝不会抛弃你,是找你的吧?这份寻人启事已连续刊载了三个月了,只是你从不关心报纸,我不想找他们来,应该由你自己去想,去解决。”
我踏进东十一区。
马上,就有几个嬉皮走过来,可当看清我的脸时,马上就走开了,但却没有走远。
我可以想见,这半年多他们一定也参与过寻找我的行动。
我走进初次和肯尼去的酒吧,要了杯马丁尼。老板和侍者一见我,无一不呆了一下,陪了笑脸,隐住我,马上进去打电话。
我轻轻笑了一下,喝了口酒,林德伯格神父慈父般的脸浮现在眼前。
自从看到张报纸,我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,不吃不喝。我的思绪异常清晰,我想通了一件事,离开NWS,是死,留在NWS,也是死。与其做为一个间谍,死在不光彩的任务中,不如做一个平凡人,为寻求自由而奔向死亡。
所以我回来,来完成我最后的任务。
一杯酒还没喝完,肯尼来了,同来的还有朗和森。
“来了?Waiter,再来三杯马丁尼。”我冲他们展个微笑。
“我再也不喝酒。”肯尼走过来,“我们找了你很久。”
“找我做什么?”我笑了,“我又不是小孩,走失了。我是大人,这里有我未完成的事,我总会回来,为什么找?”
“辛迪!”朗夺走我的酒杯。
“杰,你是优秀的男人,我是否也该和你上床,以便公平。”
朗俊美的脸没有表情,但我知道,他现在一定比任何时候都恨我。
“我们走吧。”森来扶我。
“别碰我!”我冷冷地拍开他的手,故意忽略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痛苦。
再次踏进肯尼的公寓,我的心情已全然不同,似视死如归,如置身事外般淡然。
“我很累了,要休息,你们都出去!”我没表情,也堆不出表情。
我确定,肯尼不是最大的头目。谁是,对我已不重要,我要了结这件事。
清晨,我起床做早点,然后,又煮了一大壶咖啡,足够二十个人喝,叫来所有仆佣、保镖,一人一杯。看他们喝下去,我笑了,一小时后,他们都会倒下。
等他们下楼吃早点,他们都食不下咽,倒是我,吃了不少。
“为什么不吃,说不定没有下顿了。”
“辛迪!”三个人几乎同时说。
我微笑,只有吃一口东西,才使自己不至于大笑出来。
吃完饭,我们四个人在客厅坐下来。
“等等,我打个电话。”
“给谁?”
“我的头儿。”我笑,拨电话给凯,让他来。然后,我在沙发中坐了下来。
“辛迪,你这些日子去哪儿了?”肯尼首先开口。
“首先,我声明,我不是辛迪•劳伦,也不是辛迪•克拉拉。”
“辛迪!!”森和朗同时试图阻止我。
我摆摆手。“别打断我,这对肯尼不公平,他不该一辈子不明不白,直到死去。我叫康雨心,Estelle,是一名杀手,不上数的。我杀人、偷盗,做着违心的事。肯,你大抵能猜到我的来意。”
“杀我,或者整垮我?”他完全没有诧异,一点也不象个心狠手辣的人。
“差不多。”
“为什么告诉我?”
“我要走了,不管有否人来杀我,我要离开这些罪恶。唯一可惜的是,我不能告诉一个人我爱他。”
“辛迪,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辛迪。”肯尼试图走向我,可他没力。
“你不能动,为了不让你们阻止我,我给你们吃了药,使你们双腿麻痹。
“可我爱你,我要娶你。”肯尼说,不理其他的人。
“和你上床就要嫁你?那我可嫁不过来呢!”我笑。
“Estelle。”森叫住我。
“别叫我,我恨你!”我叫。看到他的手,我突然叫:“不要,森!别开枪!”并迅速奔过去。可惜,我还是迟了一步,子弹打中肯尼的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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