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啊,十四年过去了,有谁还记得呢?又有谁还会在乎?当年的欺负与恶作剧,嘲笑与讥讽,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幼稚罢了。现在,大家都是成年人,各有各的事业与生活,所谓同学会,既是为联络感情,大概也是为重新组织人脉吧。
大块头嘛,就是个典型的例子,他忘了欺负过我的事,或者只要谁不提醒,就再也不会想起来。托他法院老爸的福,大块头真的成了律师,专门打经济官司的,工作没几年就自己买了房。再看他跟我说话的样子,仿佛是很要好的朋友,那些年一起追过女孩的死党。
刹那间,我几乎放弃了杀人的念头。
同学会结束后,我独自走在回家路上,阴冷的风吹乱头发,而大块头开着车停在我身边,放下车窗说:“你住哪里?我送你回家。”
我尴尬地拒绝了他,但他笑着说:“别客气,这么晚了,打车很贵的。”
说实话,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。
于是,我大脑空白地坐进了他的车里。
真是一辆好车,我紧张地不知道该把脚放哪里?生怕弄脏了他的车垫,而他大方地说:“没关系,随便踩,老同学嘛!”
路上,我几乎一个字都没说过,而他边开车边说个不停,大多是工作上的事。我让他停在一条小马路边,不想被人看到我住的破烂小区。
终于,我问了一句:“我想知道,你是在为过去的事情偿还吗?”
“过去的事?发生过什么?偿还什么?”
他真的忘了。
“没什么,谢谢你。”
他不解地摇头,车子掉头呼啸着离开。
但我不会忘。
于是,三个月来,我都在为杀死他而作准备。
我调查了他的工作单位,现在的家庭住址。他独自住在自己买的高级公寓里,常有不同的女子在那过夜——我不想滥杀无辜,因此错过了许多杀他的机会。
考虑到他身高体壮,我必须选择最安全的时机,趁他没有防备和无法反抗时动手。
就像十四年前他对我做过的一样。
今晚,我终于候到了机会——他在外面应酬喝醉了,由代驾开车送他回来。他住在公寓底楼,我轻松地打开了他的防盗窗,像个熟练的窃贼,爬进了他的卧室。
他在床上打呼噜。当我靠近他时,不小心打碎了地上一个玻璃杯,但就是这样的声音,也没让他醒过来。
于是,我决定用他的方式来报复他。
我剥光了他的衣服。
真费劲啊,他那么重的身体,简直比死人还沉,好不容易才脱下他最后一条内裤。
看着这身白白的肥肉,我却几乎没了仇恨,就像在看屠宰场里待宰的牲口。
但是,杀人程序已经启动,没有停下来的按钮。
我用尖刀捅入他的心脏。
几乎没什么血流出来,但我知道他当场已经死了。
我想,还是不要让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杀才好,这样他才会在地狱里苦思冥想,从这一辈子所有的仇家当中,或是某个路过的变态杀人狂里推测凶手。
他永远不会想到我的。
想到这里,心情轻松了许多,十四年来如释重负。
我去卫生间洗了洗手,出来时床上已流满了黑乎乎的脏血。我戴上手套,把尸体从床上拖下来,搞得我是满头大汗。我大着胆子打开房门,用帽子与墨镜遮盖自己的脸,把他扔到底楼电梯口——明早第一个出门上班的人,将看到这具满身是血的裸体男尸。
再见,老同学。
凌晨三点,浓浓的夜色阻挡了路边的探头,我躲藏在树阴下,回到家里。
此刻,开窗,星空好美啊。
差不多已有十年,我不再抬头仰望星空了。
也差不多有好几年,我没有再回到阳光下。
今天,好热啊。
太阳穿过薄薄的云层,刺在我苍白的脸上,几乎要把皮肤撕裂,我只能戴着一顶鸭舌帽,尽量阻挡紫外线侵蚀。
地铁七号线长寿路站出来,旁边就是热闹的亚新生活广场。我已做了充分调查,回头就见到了那栋写字楼,对面是海底捞火锅。
中午,十二点整。
我在等待他出现。
没错,根据对他总共九篇日志的分析——最后一篇发布于七小时前——几乎可以确定,他就是在这栋写字楼上班的。但我不想直接冲到那家保险公司,只有站在这里是最稳妥的。
我确信自己能一眼就认出他来。
当然,没人会在脸上写着“杀人狂”三个字。
但他不一样。
十二点零五分,远远看着写字楼电梯门打开,一群急着吃午餐的白领挤出来。
最后一个,那个看起来并不怎么瘦弱,也没有想象中猥琐的年轻男子。
是他吗?
还没看清他的脸,但心里那种感觉却越发强烈,如同潮汐猛烈拍打堤岸,很快就要席卷整片海边的田野。
我想,我快要被淹死了。
他的胸口挂着工作吊牌,快步走到写字楼门口,抬头看了看天空,我这才看清了他的眼睛。
杀人狂的眼睛。
忧郁,沉默,矛盾,狂热。
最后一样,只有我能发现。
他没注意到我,因为我是那么不引人注目,或是那么容易被人忽略不计,就像一团无色无味的空气。哪怕只有三个人走过,我也会巧妙地隐藏其中,让你根本看不到我。
旁边那几个烦躁的白领,没人朝他看过一眼,估计不是同一家公司的——不过,就算同事也可能对他视若无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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