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几千年的发展,小说文化已经蓬勃发展,且因为社会迅速发展,连曾经有的类型禁止都解除了,基本是只要想写想看,那什么类型的小说都能出现。
不过是有分级限制罢了。
要说崔衿看过的小说,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了,然而自己写却还是头一遭。
他自认为自己看过无数类型的小说,如果想写,那必定是文思泉涌,下笔如神。
然而真正动笔后才发现,自己想的太简单了。
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,他写什么类型,什么内容,什么脑洞?
第一个排除科幻未来类,在这个封建社会写那样超前的东西,也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影响,保守起见,还是得循序渐进,步子迈太大容易扯到蛋。
为了让土著人们接受,还是先写一点接地气的更好。
其次是脑洞,既然已经打算把苏婉打造成公司的王牌巨星,那一切规划必然要考虑到她。
所以主角必然是女主,内容也一定要让女主光辉闪瞎人眼。
为了吸引人眼球,他还得添加一些与众不同的新奇剧情和设定。
这样一番考虑下来,崔衿很快就想好了一个脑洞。
他决定写一个关于双重人格的故事。
两个女主,一个平凡柔弱,一个沉稳坚毅,她们共用一具身体,属于两个自己。
由此可见,为了改造重塑苏婉的性格,崔衿也是拼了。
可是若没有这第一步,苏婉永远不可能变成他心目中光彩夺目的明星!
当然,他也并不是非苏婉不可,可不知为何,他就是觉得苏婉可以,她有吸引所有人目光的能力。
要求想好后,开始设计剧情。
开篇是个看着俗套的才子佳人的故事,然后一路反转。
才子早有糟糠之妻,佳人受骗珠胎暗结。
想好开篇后,崔衿就开始下笔了。
然而与他想的下笔如有神不同,刚开始写小说时,要把脑子里的故事转化成文字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。
且写完还要反复修改到他觉得自己能看下去的地步。
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,写了三天,他才写了两千字。
当然,这也与古代用毛笔写字慢有关。
不过崔衿觉得自己已经很棒了,毕竟万事开头难嘛,以后他一定能够做到日三千四千甚至更多的!
然而其他人却并没有这样想。
这几天崔衿一直在书房不出来,琳琅他们早就担心了。
就连崔凌都口嫌体直地说了句:“父亲可真上进,从前可根本没有这样,也不知应不应该请府医来瞧瞧。”是不是脑子有病。
琳琅看着桌上的好饭好菜也发愁,却还是对崔凌道:“小郎君安心读书,七郎心里明白着呢。”
只要不出去浪费钱或者勾引其他小妖精,那就非常不错了。
苏婉主动请缨道:“奴家稍后去送饭,一并瞧瞧七郎君吧。”
小妖精真是见缝插针,不得不防啊!
琳琅皮笑肉不笑地说了句,“苏姑娘既是客,又哪能劳烦你,有我就够了。”
苏婉连连柔声道:“奴家不过是想竭尽全力报答郎君,不麻烦。”
琳琅:“不用,放着我来!”
苏婉:“姐姐歇着,奴家去便是。”
琳琅:“我来!”
苏婉:“还是婉儿来吧。”
刚进门的崔衿看着两个似乎在对峙的二人,一头雾水,“你们做什么?”
琳琅双眼一亮,急急上前,“回郎君,苏姑娘自告奋勇想要去给你送饭,琳琅说她是客,这种粗活琳琅来做便是。”
看看看!这个女人就是心里深沉地想要勾引你!你快看清她的本质,不要继续被骗了!
苏婉柔声道:“奴家与姐姐都十分担心郎君。”
在她眼里,琳琅也是崔衿的女人,她自然两个都要恭敬讨好,毕竟日后就都是一家人了。
崔衿看着这俩十分牙疼,干脆不去管她们在想什么了,凡事公事公办便好。
他摸出一沓纸张递给琳琅,“帮我将这个给新源书局。”
在他的紧赶慢赶之下,他终于写了五千字的开篇,打算拿给书局投稿。
自印自销目前根本不现实,只能投稿。
琳琅跟着她家娘子识过字,这时才知道原来崔衿这几天都在写话本。
她心中既轻松又有些恨铁不成钢。
本以为郎君上进了,谁知道还是在搞这些不入流的玩意儿。
不过好歹不是坏事。
琳琅走后,崔凌也去了族学,崔衿就开始检查苏婉的进度了。
检查的结果让他并不满意,于是继续了他的魔鬼训练生涯。
“跑步要稳,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像条快累死的狗?压腿还不够到位,都说了腿必须直,不能打弯……”
苏婉:“……”
嘤……
她太难了。
她只是一朵菟丝花啊。
崔燮今日休沐,正从下人口中听弟弟妹妹们的消息。
“小七没收那个女人?”
“没有,只是让她每天锻炼身体。”下人也疑惑,难道这年头一个妾室也必须有一个好体魄了吗?
“最近也没找那群狐朋狗友?”
“也没有,应该是断了。”
崔燮眸光深沉,声音微冷道:“小七就是再没用,那也是崔家人,他们竟敢如此对待,可见是没将崔家放在眼里。”
心腹一听就明白了,这是要找点麻烦讨债了,“是,属下明白!”
同时,书局那里也收到了琳琅送来的稿子。
一个女子送的稿子,哪怕她说是替她家郎君送的,也没有引起什么人重视,书局掌柜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翻了翻,根本没抱什么希望,打算说两句好听的将人劝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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