嗯!不错!
昊天笑着道:“看来大家还是非常聪明的,比较善于观察细节,没错,我接下来的第一个问题,就是跟合同有关。”
“之前,我们讲述过赠与合同这个点,欧阳锋将房产送给了杨过。”
“那么如今,乔彬把车钥匙扔给如花,将车子送给如花的行为,是否符合赠与合同?”
原来旗袍人妖叫如花啊!
观众们顿时就被这个名字给惊艳到了!
紧跟着,大家纷纷陷入对这个问题的大讨论中。
“我觉得算吧!”
“彬哥明显是真心实意地想要把车子送给如花,这的确很符合赠与的性质!”
“不对吧,赠与的定义是什么?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送给受赠人,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,现在姑且算是前半段完成了,但是受赠人这点,你们觉得如花能接受吗?”
看着观众们讨论地很热烈。
而且很多观点都切中要害。
昊天对着镜头道:
“我先说我的观点,绑匪乔彬并没有赠与汽车的意向,只有抛弃行为,不构成赠与!”
抛弃!
这个词儿一出,顿时让观众们眼前一亮!
这个词儿……
形容的一点儿都没毛病啊!
这时,昊天又说道:
“再者,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,如花想要的是乔彬这个人,而不是车!”
“因此,送车行为仅仅是绑匪乔彬的一厢情愿,是无效的!”
优秀优秀!
观众们已经忍不住在屏幕前乐出声来了!
彬哥算盘打错了!
人家如花是真性情的女子,人家不在乎钱,只在乎你的人!
这样的好女人,打灯笼都没地儿找啊!
“哈哈哈哈!爱了爱了!”
“谁说现在女孩子都物质的?这不就有一个不图你钱财的人吗?”
“谁愿意跟如花结婚,我个人赞助五百块钱!”
“我跟一千!”
“我跟一万!”
在直播间的气氛一片轻松之时。
突然间。
观众们只听得昊天再次道:
“刚才只是第一个问题,接下来还有第二第三个问题,请听题!”
“第二个问题:如花能否合法地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?”
“第三个问题:若绑匪乔彬抛弃车辆而去,如花能够通过先占的方式,取得车辆所有权?”
我去!
连续两个问题下来,所有观众都懵了!
一个问题都已经解决不了了,这还连续两个!就不能给我们一点儿湍息的机会吗?
而一直在屏幕前看直播的法学院院长罗院长。
此时臉上写满了叹服!
他这次是心服口服了!
他万万没有想到,刚才的PK,昊天并没有用全力,但既便如此,也是稳稳地压了他一头!
而这次的普法小剧场,更是让他感到惊诧!
毫无疑问,这个普法小剧场非常的有趣,哪怕是对法律丝毫不感兴趣的观众,也会津津有味地看下去。
而刚才昊天这连续两道问题,都问的特别有水平。
比如第二个问题,如花能否合法地取得车辆的所有权?
答案是否定的,因为车子这种动产,需要过户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,仅仅是一把车钥匙,并不能证明如花就是这辆车子的主人。
当然,因为刚才绑匪的话,如花可以拥有这辆车子的使用权。
而第三个问题,如果绑匪抛弃车辆而去,如花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?
这是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延伸,车辆被抛弃不同于一般的无主动产的抛弃,不能以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。
“太强了!不服都不行啊!”
罗院长给跪了!
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,身为法学界权威的他,会稳稳地跪在一位后辈手中!
最最关键的是,他败地没有一点儿反击的余地!
“真的是后浪推前浪,把前浪给拍在沙滩上啊!”
此时此刻,罗院长内心产生了这么一个念头。
……
再说胡同这边。
“那个……你放过走行不行!我给你钱!”
乔彬可怜兮兮地说道。
那模样,就跟受了欺负的小媳妇一样!
“不行!”
“老娘我在乎的不是你的钱,我只在乎你的人!”
如花在说话的同时,口水在不经意间流了下来。
乔彬:“……”
但为了男人的尊严!
他咬着牙!
倔着骨!
誓死不从!
如花见此,冷冷一笑道:“你今天要是从了我,就什么都好说,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你!”
“你要是不从?”
乔彬也是拼了老命了,强势回击:“你要拿我怎么滴?”
“我要把你车子开走、钱包拿走,还要把你衣服给剥光!”
乔彬当场就怂了!
这也太狠了吧!
不给人留活路啊!
……
弹幕上。
“心疼彬哥!”
“年度悲惨男主再添一位!彬哥!”
“我都不忍心看下去了!”
“昊天老师太坑人了,人家彬哥就想着绑架个美女,结果现在倒好,一路惊吓啊!就跟恐怖片一样!”
……
而这段直播的视频,也被观众们给录制下来,发到了微博上。
毫无疑问。
短时间这段视频就迅速蹿红!
乔彬的悲惨命运!
时时刻刻地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!
……
而就在直播间议论纷纷的时候。
昊天不紧不慢地说道:
“同学们,新一轮的答题环节又到了!”
“问题来了:如花刚才的这种行为,犯了什么罪?”
如花?
犯罪了?
突如其来的话,让所有观众深深一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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