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围脖热搜第一悄然更换。
#迷蒙老师状告歌者#
大汉猛虎:发生了什么?歌者犯啥法了?
卖小皮的智爷:不造,估计是那个迷蒙老师炒作的吧。
女权女尊女强:呵呵,楼上两个吊丝,你们的歌者马上就要进去了,等着吃官司吧!
Tony律师:我靠,这个骚人居然也叫Tony,这不能忍啊。强烈建议歌者聘请我,华夏只能有一个Tony!
卖小皮的智爷:别皮了,我查了一下律法书籍,感觉歌者这次可能真的口嗨了,要出事。
啦啦啦德玛西亚:怎么说?楼上的老哥。
卖小皮的智爷:所谓诽谤,即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,一般有两种判定条件。第一,诽谤者要对被害人进行社会公开的扩散;第二,事实上给被害人的人格、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。歌者似乎两者都符合啊。
大汉猛虎:我去,那岂不是凉凉?歌者这次难道要栽?
我的后宫有三千男宠:哼哼,明白厉害了吧,这就是新时代女性自强的典范,迷蒙老师必胜!
……
……
第三人民法院,民事诉讼法庭。
就在万千网名翘首以盼下,法院即将开庭。
其实,比起刑事诉讼,民事诉讼的边界很松散。
像什么违章违建啊,家产纠纷啊,离婚出轨啊,都属于民事案件。
所以说起来,诽谤也不算什么大案。
但这两位当事人的分量可不一般啊。
一位是迷蒙公司的总裁,无数田园女权的精神领袖,迷蒙!
另一位是当今最红的影评人,自媒体撰稿人,歌者!
这两者之间的胜负,关乎的不仅仅是一场官司。
而是两人的全部名誉!
迷蒙若是胜,陈歌的一切文章就都是诽谤,理应删除。
可她若是败了……
等待她的,就是无尽的深渊!
“好紧张啊,一会儿就要看到歌者的真实面貌了么。”
“会不会真的像迷蒙说的那样,是个很丑的宅男?”
“不会吧,歌者说话很正能量,应该也是个阳光帅哥。”
“那倒不见得,人不可貌相……”
等待开审之时,一众粉丝和黑粉们,相互讨论着歌者的样貌。
而另一边的迷蒙,已经在原告席上就座了。
“哼,连上法庭都迟到,可想而知是个多么不靠谱的男人。”
迷蒙脸上挂着浓浓的黑妆,不屑道。
她聘请的是自由国律政大学毕业的高级律师,有着百分之百的胜诉把握。
在她心中,歌者这次死定了!
咔嗤——
就在所有人翘首以盼之下,法院的大门缓缓打开。
一个身穿运动服的男人,轻步走进法院。
“那就是歌者么?”
“看样子挺干净的,人也挺精神的。”
“虽然没有小鲜肉那么帅,但看起来一点也不油腻,好清爽的感觉。”
听到众人对自己的评价,陈歌并没有说话。
他本来颜值就不低,只是不喜欢一些所谓流行的审美。
一个大男人,理个普通的发型,穿上运动装或者西装,干干净净的出门不就行了?
那些口红、粉底、唇膏、眼影什么的……
太恶心了!
女人化妆,为的是妩媚动人,娇俏可爱,在爱人面前撒娇。
可男人化妆是为了啥?
保护你那吹弹可破的肌肤,还是擦亮你妩媚动人的红唇?
“咳咳,请被告就席,法庭即将开审。”
看到陈歌进来,法官也轻轻敲了两下木槌,沉声道。
经过这几年的司法改革,华夏的法庭风气开放了很多。
刑事法庭还相对严肃,但民事法庭,每年都会闹出很多笑话。
上个月就有对夫妻,因为不满财产分配。
当庭打了起来。
还有那些分家产的,房屋拆迁的,农民工讨薪的……
奇葩案例数不胜数。
到最后,民事法庭干脆就开放一点。
只要不闹事,合乎规矩,律师们自由辩护就完事了。
法官心中,自然有一杆明辨是非的秤。
“咳咳。”
法官轻咳两声,示意即将开庭。
“我宣布,关于迷蒙女士和陈歌先生的诽谤民事案件,现在开庭。”
“首先,请原告律师宣读起诉状。”
得到法官的示意,Tony律师微微站起身来,嘴角含笑。
接着,他右手指向陈歌,用无比锐利的语气厉声喝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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