唇瓣相触,只是片刻,他便将我的头移靠向他的胸膛,似已觉得满足。
我并不是初经人事的懵懂少女,被不喜欢也不讨厌的男子这般“轻薄”,仍然觉得羞窘,不敢面对他的目光。这般情境,我怒也不是,怨也不是,只能默默别开目光。
以他磊落的品性,在寻常情况下,他必不敢如此冒犯我。
因此,他只能趁此良机一亲芳泽。
金兵吃饱喝足,声音渐小,好像有的金兵躺在地上休息。
忽然,我们身旁发出一声低闷的响声,叶梓翔与我皆是大惊失色,看向罪魁祸首——我的包袱,没有搁稳,滑落在地。
“有人!”金兵果然耳尖。
“庙里藏有宋人,快找!”
金兵纷纷站起身,大刀出鞘的声音连成一片,尖锐得刺耳。
叶梓翔拾起包袱,让我拿着,接着左手扣着我的手,右手举剑,在我耳畔道:“莫怕,散兵游勇,不足为惧,我们杀出去!”
我颔首一笑,相信他可以带我远离险境。
下一刻,我们现身在金兵面前。
“你们是什么人?为什么躲在这里?”金兵说的是女真语。
“我们是奉命来杀你们的。”我回以女真语。
金兵见我一身宋人打扮,却说一口流利的女真语,大为惊讶,“你们究竟是什么人?再不说,我把你们大卸八块。”
我轻笑,“我说了,来送你们上天的。”
金兵恼羞成怒,大喊着杀过来,群拥而上。
叶梓翔立即挺剑迎敌,一臂护着我,一臂舞剑,神勇潇洒,从容不迫。
金兵呼喝着挥舞大刀,虎虎生风,那冷风刮过我的脸,寒凉无比,那雪白的刀光不断地闪烁,耀人眼目,我下意识地闭上眼。
叶梓翔不敢放开我,担心一旦放下我,便有金兵围攻我。
我担心自己成为他的负累,却见他沉稳有素,似乎并不觉得我阻碍了他武艺的施展。
他时而勾着我的腰,时而松开改以拉我的手,时而以巧劲令我反仰身子,时而迫我弯腰,时而将我推至左侧,时而将我拉到右侧……在他巧妙地引领下,我转得头晕目眩。
他手中的精钢软剑挥洒自如,削掉金兵的手臂,砍下敌人的头颅,刺入贼寇的胸膛,拦腰划开敌人的腹部,热血溅上我的脸和衣袍,血腥气越来越浓。
大刀横来,他灵巧地避开,顺势出招击中金兵;
身后有刀锋刺来,他看也不看,迅速反剑刺向身后;
杀机从斜侧突然出现,他神速地翻转剑柄,剑锋一抖,迎上敌人的大刀。
与他“并肩作战”,感受着从刀丛踏过的惊险,感受着步步杀机的惊心动魄,更感受着他面对敌人围攻仍自毫无所惧、洒脱如舞的气度。
我望着他,他的眼中根本没有敌人,只有杀气,他的双臂爆发出惊人的力量,足以摧毁一切。
这些身手粗劣的金兵,自然不是叶梓翔的对手。不多久,便死了大半。
剩下的金兵眼见同伴死在宋人的手上,不但不惊不惧,反而大怒,大吼一声,野兽一般举刀杀过来。
叶梓翔不欲恋战,手起刀落,速战速决。
当最后一个金兵倒下的时候,他立在原地,剑尖上的血珠蜿蜒着滴落,眼中仍是杀气滚滚。
三十余人横七竖八地躺在庙中,血流成泊,死状可怖。
我从未见过如此真实、如此惨烈的杀戮,一时之间脑子里一片空白,无法动弹。
叶梓翔收剑入鞘,拉过我的手奔出破庙,“此地不宜久留,我们立即上路。”
骑着金兵的骏马疾驰到半夜,春雨渐停,我们看见不远处有一户农家,便驱马过去借宿。
敲门等了半晌,无人开门,他用力推开门,屋中却无人。
点燃半根蜡烛,发现这户农家家徒四壁,干净整洁,想来是屋主南下逃难去了。
灶间还有一些木柴,搬到屋中引火点上,我们脱下外袍烘干。
一抹触目的红令我眼睛一跳,他的后背衣袍已被染红。
“我看看你的伤。”我暗自思忖着他究竟何时被金兵划了一刀,而他竟然一声不吭,忍到现在。
“皮外伤罢了,长公主无须担心。”他淡淡一笑。
从包袱里拿出金疮药,撕开一截袍角,接着为他包扎伤口。
我打上结,倏然,叶梓翔侧过身子,握住我的手,“得长公主悉心照料,末将三生有幸。”
火光在他清俊的脸上跳跃,他的目光也因了火光而变得熠熠有神。
我窘然抽回手,低下目光,“再过两个时辰天就亮了,安歇吧。”
他拉好贴身单衣,屋中寂静。
农屋只有一张床,他坚持在地上将就一晚,但是他已受伤,加之今夜下雨寒凉,如果他因而受寒那就大为不妙。我命令他睡在床上,他才顺了我的意。
这一晚,我与他同床共眠。
他是磊落君子,恪守君臣之礼、男女之礼,与我保持着微末的距离,没有冒犯我。
我们抵达镇江府的次日,韩世宗也率领水军八千赶到镇江府。
叶梓翔与浙西制置使韩世宗早已相识,此番相见,分外开心,互拍肩膀,哈哈大笑。
韩世宗年过不惑,身形魁伟,浓眉精目,美髯飘拂,正是忠勇之相。
他转目看我,目中精光闪动,“这位公子是……”
叶梓翔含笑介绍道:“这位是宁国长公主。”
韩世宗一惊,立即躬身行礼,“末将不知长公主驾到,未及远迎,长公主恕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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